新年团聚其乐融融,劝酒有风险应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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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深一口闷!”、”只要感情铁,哪怕胃出血!” 汉语言的博大精深在应酬劝酒时上就体现得淋漓尽致。有的人总喜欢把酒场当战场,想方设法劝别人多喝几杯,认为不喝到量就是不实在。但劝酒须适度,切莫强求,过分地劝酒,不仅会伤了和气,有时候更会酿成大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013年2月10日,大年初一,几个老同学好不容易同时在家。当天下午,六人相约到张某家打牌。晚饭期间,张某的父母拿出了自家枸杞泡制的白酒款待大家。

一开始,喝不喝酒,个人随意。六人中,刘勇平时喝酒一向耿直,酒量也不错,他提出,既然是喝白酒,那就一杯杯地喝。在刘勇的提议下,大家拿来玻璃杯,一杯就是一两。尤勇回忆,在喝酒时,刘勇主动找大家喝酒,甚至用“酒品看人品”类似话激将大家。

一斤半的白酒下肚,大家都有了醉意,六人当中,刘勇喝得最多,也醉得更明显。担心刘勇出意外,罗强、尤勇等人将他送回家,交给他的舅舅。为了帮外甥醒酒,舅舅还采用了民间方法,给他刮了痧。随后,舅舅将刘勇扶到床上躺下。

当天晚上10点左右,刘勇的父母回到家,发现儿子面色有些异样,于是将他送往巴南区一品中心医院治疗。当晚10时57分,刘勇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经巴南区公安分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认定刘勇在醉酒无意识状态下,食物返流进入呼吸道后哽死。

刘勇去世后,经巴南区七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张波等人共支付了5万元作为先期办理丧事费用。然而,就在今年5月20日,刘勇的父母一纸诉状,又将张波等人起诉至巴南法院,要求五名被告除已支付的5万元外,另行赔偿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3.6万元。

庭审时,五名被告辩称,自己在喝酒时对刘勇履行了提醒、劝阻的义务。此外,在刘勇要求饭后再去唱歌喝酒的时候,大家还明确劝阻并将其送回家中,交给其成年的亲戚。但法院认为:如果劝酒导致当事人死亡、伤残,同饮者应该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张波等五人在法庭上都辩称,自己没有对刘勇进行劝酒,但是这个又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最后,

“经过民一庭法官余彬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五被告在今年10月8日前,一次性再给刘勇父母5万元。

沪律网律师认为,张波等被告已经赔偿5万元,还将补偿5万元,对比死者家属提出的43.6万元的赔偿来说,已经承担了22%的责任,另外78%的责任,则由死者自己承担,法院这样的调解结果,也是考虑了公平原则,毕竟张波等人没有恶意,而且尽到了相应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劝酒人劝酒致使被劝酒人人身受到损害,即使劝酒人没有犯欲伤害对方的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提醒广大热情又爱劝酒的朋友,感情表达到就好,喝多喝少莫多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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