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事律师:低头族撞低头族该由谁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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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族已经成为时代的代名词,不管是地铁中,还是在大街上,随处可见低头族的身影。但由于低头不仅对人的健康产生了影响,还因此发生了许多事故,本案中两位女大学生发生的碰擦就是由于低头看手机不看路导致的纠纷。所以还是提醒大家不要再做低头族了!

在司法调解所中,忽然传出了激烈的争吵,“你追尾,凭什么让我赔?”“你变道不看看旁边,你也有责任!”,一名司法调解员正在安抚两位在激烈争吵的女生。
两位女生都是当地的大学生,这天两个人走在同一条马路上小红(化名)抱着包裹走在前面,小林(化名)低头玩手机走在后面,两人正快接近时,小红正好向右“变道”,本都是无意的行为,两人却一下子撞到一起,小林的iPhone6掉到地上,屏幕瞬间摔碎。
小林看见自己手机掉在地上,屏幕碎了,便当即打电话问自己修手机的朋友换屏要多少钱,对方回答1000元,小林遂叫小红赔偿。小红认为自己也是被追尾的,自己也是受害者。但小林认为,是小红不看路就右拐。两人因此而争执,僵持不下的两人,便来到司法所,经过司法调解员的开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小红出400元,小林出600元。

根据我国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含义:第一,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它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不仅要考虑行为人的过错,往往也会考虑受害人的过错或者第三人的过错。如果受害人或者第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的话,则要根据过错程度来分担损失,因此可能减轻甚至抵消行为人承担的责任。
武汉刑事律师指出:本案中的问题是,“人撞人”产生的损失由谁来赔?小红和小林都是低头族,在走路时并没有观测到两边的事物,因而发生了此次事故,双方对于自己的行为都有过错。故根据双方可以依照过错责任确定双方的责任。
但还是要提醒大家,走路别看手机,注意行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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